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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广)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593证券简称:鼎智科技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广,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管理学硕士。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任江苏省第三监狱三级警司;2009年4月至2017年5月任苏州市发改委副主任科员;2017年至今,任苏州君投名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续2次未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东会次名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加董事数会会议徐广88000否3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意见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2025年8

董事专门会议第六1、《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月26日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2025年12

董事专门会议第七1、《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月24日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

意见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类型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同意月22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5年10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月27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意见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

2025年9

与考核委员会第五1、《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月10日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2025年111《、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相关事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同意月5日项的议案》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累计完成9天的现场履职。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公司相关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的定位,从自身的专业角度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监督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

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熟悉了相关规则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要的资料、办公场所等条件,为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定期汇报经营状况,为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访谈等履职提供支持,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按时完成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孙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本地区和本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程序。本人认为:该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可行性,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及管理

层保持有效沟通,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更深入

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广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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