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王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对力王股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力王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力王股份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发行股数为2645.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5870.00万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36.1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3.82万元。截至2023年10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3〕7-85号”《验资报告》和“天健验〔2023〕7-94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号:4405017793080000268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号:201002872920073029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号:769902606810806)。以上三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833.82
项目投入及置换金额 B1 10917.0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流出 B2 2702.92
利息收入净额 B3 43.06
项目投入 C1 715.07
上年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C2 -2702.92本期发生额还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流出 C3 2128.97
利息收入净额 C4 5.72
项目投入及置换金额 D1=B1+C1 11632.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流出 D2=B2+C2+C3 2128.97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4 48.78
期末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21.50
注: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塘厦44050177930800002685121.50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已按规定及披露用
广东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市塘2010028729200730296途使用完毕,2025股份有限公司厦支行年4月3日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已按规定及披露用
公司东莞塘厦支行769902606810806途使用完毕,2024年11月7日已注销
合计121.50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128.97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702.98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七)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力王股份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力王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211号),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4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王股份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力王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3833.8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5.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632.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累计投入金是否达到募集资金用途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变更(1)投入金额额及置换金(3)(2)/(1)预计效益=期化
额(2)
第一批于2023环保碱性锌锰电池
扩建及智能化改造否9097.85660.006896.1575.80年投产,第二是否批预计2027年项目6月底投产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2000.0055.072000.00100.002023年底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2735.9702735.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833.82715.0711632.12----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详见表后说明
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无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无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具体情况详见“一、(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本年度,公司尚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的说明
1.基本情况:“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原计划分两批推进,第一批已于2023年投产,第二批预计2025年底完成生产线的调
试并投产,公司基于市场消化能力和产能释放节奏,选择分阶段推进项目。第一批次投产后,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稳定性得到客户高度认可,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收入由2023年的34816.89万元增长到2024年的43819.18万元,公司2025年度的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收入41886.49万元,保持稳定产出,募投项目效益明显。另一方面,2023年至2024年环保碱性锌锰电池外销收入不断增加,2023年至2024年收入分别为19135.74万元、26435.57万元,但由于近年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2025年外销收入小幅下降为22512.62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第二批投入节奏较原计划放缓。
但随着市场需求以及公司规模的增长,国际贸易环境逐渐好转,公司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批扩产,目前第二批项目正处于筹备阶段,已与设备厂商在洽谈购买设备事宜,公司将按计划利用余下募集资金购买 1000 只/分钟的 LR6 智能化生产线等相关设备,因实施进度放缓,从而使得该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延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2.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募
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73.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除变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外,“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投资计划不需要调整,项目
不存在应重新论证的情形,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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