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27证券简称:力王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论与本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
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存货与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
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管理、对外投资与理财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内部审计监督、反舞弊管理、
套期保值业务、生产运营管理、研发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控、应收账款回收、存货减值、关
联交易公允性、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合规、客户信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覆盖新能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全业务链条,不存在重大遗漏,亦无法定豁免评价的情形。(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业务特点、同行业情况、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2025年度认定标准在2024年度基础上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缺陷等级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定性标准: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1、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出现
重大错报且无法及时预防、发现并纠正;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影响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3、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识别该错报;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职能失效;
5、财务报告编制的核心流程缺失或关键控制环节失效。1、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影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
仍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该错报足以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正确判断;
重要缺陷
2、财务报告相关的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且未及时补充,导致财
务报告编制工作出现重大延误;
3、财务核算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且未及时恢复,影响财务报
告编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单一般缺陷独或组合在一起不会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或重大错报,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较小。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缺陷等级潜在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或损失金额≥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的3%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公司最近一
重要缺陷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1%≤损失金额<营业收入的3%
损失金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0.5%,或损失金额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的1%
*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1、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并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
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品牌声誉;
重大缺陷4、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失效,无法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管控;
5、发生重大舞弊、关联交易非公允性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
6、负面舆情事件引发市场重大波动,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对公司经营效率、合规管理、资
产安全、品牌形象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决策程序存在瑕疵导致经营决策不当,造成一定资产损失;
3、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警告或罚
重要缺陷款等行政处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4、跨部门协同管控失效,导致重要业务流程运行不畅,影响经营
活动正常开展;
5、核心业务系统出现故障且未及时修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单一般缺陷独或组合在一起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较小,未造成明显的资产损失或合规风险,可通过常规整改措施及时完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体系重大调整、核心管控流程重大变更;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内控执行不力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情况;未发生因内部控
制缺陷导致重大资产损失、重大经营风险或重大合规风险的情况;未发生其他可能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