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40证券简称:富士达公告编号:2026-024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自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刘自成,男,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北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领域为电子科学与技术。2021年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引进计划,2022年至今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1项。兼职职务: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生物电磁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会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公司2025年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续2次未出席股独董董事会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东会次姓名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加董事数会会议刘自成97200否4本人对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参加了5次会议,审议
2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03-184、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2025年第一次会议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控体系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12、审议《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监督报告的议案》。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04-22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
2025-08-25
2025年第三次会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10-22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12-16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会议3、审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组织召
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1、审议《关于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案》;
2025-03-202025年第一次会议2、审议《关于2024年经理层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12-30审议《关于投资仓储改造项目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5-04-22
2025年第一次会议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2025-12-16
2025年第二次会议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就公司年度报告审
计等事项,与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听取年报预审计划、预审问题、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汇报,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日常关注审计及内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期间,与中小股东面对面沟通交流,认
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就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等内容进行解释说明,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16天。通过现场调研、参加经济运行分
析会、与管理层及各部门座谈等方式,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重要事项决策过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与及时性;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资料、客观审慎研判,依托专业能力发表独立公正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专业履职和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多场培训;同
时常态化学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按月汇总的各地证监局监管案例,通过案例剖析深化合规运作认知。
通过系列专业培训与常态化案例学习,本人进一步熟练掌握资本市场最新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制度,有效提升了专业素养、合规意识与风险判断能力,为更独立、审慎、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筑牢基础,能更好地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助力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汇报机制与规范化信息报送体系,从经营动态、财务信息、决议执行等多维度,为本人履职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切实保障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效行使。公司经理层通过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定期汇报经营、项目、行业等核心情况,认真听取并推动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地闭环;按月发送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报告表,按季度专项汇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送董事会决议执行全流程进展。同时,公司每月汇总监管案例、及时传达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新规,助力本人精准把握监管动态、提升履职专业性,各部门履职配合到位,为本人独立审慎履行职责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16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31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3月18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3月26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18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3月26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度,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审阅
了相关佐证材料,充分了解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履行审计职责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12月16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31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23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补充选举张磊、侯慧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水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党作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克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雷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3月20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4年经理层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3月26日,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4年经理层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新规政策和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独立、公正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做好监督把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刘自成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