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42证券简称:通易航天公告编号:2026-022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7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799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54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87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76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71亿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