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62证券简称:方盛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4月1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云龙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高效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编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2025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经理就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正全先生、张昊先生、刘大荣先生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正全)》(公告编号:2026-
0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昊)》(公告编号:2026-0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荣)》(公告编号:2026-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2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此外,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公司
2025年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要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正全先生、刘大荣先生、张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并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215Z0071 号)(公告编号:2026-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2.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3.回避表决情况:
丁云龙、张卫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并结合2025年度在环境、社会及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
规则和制度规定,为加强投资回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模式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拟定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公司拟以总股本8755000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二)《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三)《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四)《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五)《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