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63证券简称:明阳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50位,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35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578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聘任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了解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
4、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