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63证券简称:明阳科技公告编号:2025-134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明祥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