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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3-31 00:00 查看全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明阳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31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6号)文件同意,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数量为1,29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69.8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55.34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6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同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备注

1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同里支行 513178960570 20,069,997.71 募集资金专户

2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512906311510118 793,223.49 募集资金专户

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75170122000357443 8,662.35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20,871,883.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明阳科技、东吴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同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管理。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325.20

减:发行费用 2,569.86

募集资金净额 12,755.34

加: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1475210,815.67

减:募投项目投入 10,815.67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087.19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20,500万件自润滑轴承、5,300万件汽车零部件、24,200万件金属零部件项目 20,500.00 11,304.60 11,304.60

2 新功能座椅及关键部件研发中心 4,281.00 4,281.00 1,592.05

合计 24,781.00 15,585.60 12,896.65

公司于2025年8月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六、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644.88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491.51万元,上述合计3,163.69万元已于2023年4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阳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12,755.3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7.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15.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500万件自润滑轴承、5,300万件汽车零部件、24,200万件金属零部件项目 否 11,304.60 2,258.39 9,489.82 83.95 2026年5月16日 不适用 否

新功能座椅及关键部件研发中心 否 1,592.05 508.81 1,325.85 83.28 2026年5月16日 不适用 否

合计 - 12,896.65 2,767.20 10,815.67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由于公司的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购进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尚未达到完全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并根据整体生产计划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0,500万件自润滑轴承、5,300万件汽车零部件、24,200万件金属零部件项目”和“新功能座椅及关键部件研发中心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6 年5月16日。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644.88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491.51万元,上述合计3,163.69万元已于2023年4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明

周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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