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2证券简称:球冠电缆公告编号:2025-096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永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3024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体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301499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股数934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301499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股数934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星洁律师、马喜喜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一)经与会董事、高管签字的《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