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名称(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周芳2239617124.4724%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人、董事长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持计划减持减持拟减持拟减股东数量占总减持减持数量价格股份来持名称股本比例方式期间
(股)区间源原因
(%)集中竞本公告披露根据北交所个人
不高于价、大之日起15个
周芳1.3112%市场上市前资金
1200000宗交易交易日后3
价格取得需求等个月内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
√是□否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卖出公司
股份的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2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四)本次减持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本次减持主体存在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本减持计划时,公司
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