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99证券简称:海达尔公告编号:2026-028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锦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何锦东作为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何锦东,男,汉族,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任无锡市信达热交换厂总经理助理;
2010年8月至今,任无锡市锦立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
任无锡市凯盈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对各次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2次未亲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东会次名事会次数自参加董数事会次数数数数事会会议何锦东88000否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战略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在任期间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会议名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次数数数董事会审计委员770现场全部同意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220现场全部同意会董事会薪酬与考110现场全部同意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330现场全部同意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公司实地考察,了解及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电话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为15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及时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信息与工作支持,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高效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本人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公告,且上述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未来,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锦东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