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海达尔
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海达尔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预计金额与上
2025年与关
预计2026年年实际发生金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联方实际发发生金额额差异较大的生金额原因向无锡昊日塑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塑料
购买原材料、燃件、接受加工服务等采购金额根据
料和动力、接受1300万元15500000.008306776.22实际经营情况劳务向无锡宇正木业有限作出调整公司采购木制托盘
250万元
销售产品、商
品、提供劳务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1、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关联方向公司
其他52000000.0035705990.0贷款担保5000万提供担保金额
12、海达集装箱厂提供根据实际经营
员工餐饮服务200万情况作出调整
合计-67500000.0044012766.22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1:名称:无锡市海达集装箱厂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洛路59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
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朱全海控制的公司
关联方履约能力: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关联方2:名称:无锡昊日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洛路55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朱全海兄弟姐妹的子女控制的公司
关联方履约能力: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2关联方3:名称:无锡宇正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钱桥锡陆路105号
注册资本:51万元主营业务:木制品、纸箱、五金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朱全海兄弟姐妹的子女控制的公司
关联方履约能力: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关联方4:姓名:朱全海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苹果园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关联方5:姓名:朱光达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88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联方6:姓名:陆斌武
住所:滨湖区山水东路21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7:姓名:钱建芬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苹果园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全海的配偶。
关联方8:姓名:郑晓君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88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光达的配偶。
3关联方9:姓名:朱丽娜
住所:滨湖区山水东路21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斌武的配偶,董事会秘书。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朱光达、朱全海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交易协议或订单。
4(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达尔《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的实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无异议。
二、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
(一)房屋租赁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向无锡市海达集装箱厂租赁其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洛路55号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办公及仓储。
本次交易年度租金预计不超过50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无锡市海达集装箱厂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洛路59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装箱制造;集
5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
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
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朱全海控制的公司
关联方履约能力: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无锡市惠山区钱洛路55号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公司承租资产为关联方自有房产。
2、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标的房屋不存在银行抵押登记情形,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出租方为标的房屋合法所有权人,具备合法出租资质。
(四)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朱光达、朱全海回避表决,3名非6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上述事项,
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未超过3000万元,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租赁相关协议,涉及房屋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无锡市海达集装箱厂租赁其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洛
路55号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办公及仓储。公司租赁的房产租金参考市场价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关联租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证7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海达尔《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实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健程王奇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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