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17证券简称:瑞星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5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迟国敬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启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南丽敏女士(召集人)、苏毅先生共同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1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
审计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高效完成审计工作。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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