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瑞星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1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3年6月16日,公司发行普通股2868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5.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54076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434920.68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3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45407600.00
减:承销费12940000.00
1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132467600.00
加:承销费增值税税金732452.83
减:置换前期投入中介费用12548151.04
减:上市中介费用188679.2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9698960.15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120488.6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
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
加:赎回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652665.65
其中: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83685.48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76555.26
其中:本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5291.7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993483.3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等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公司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晋原
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内容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对应募投项目存储余额河北瑞星燃气中国银行股份
设备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枣强100854441626研发中心项目9817700.21公司支行河北瑞星燃气中国银行股份燃气调压设备
设备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枣强1003143559486972176.64生产扩建项目公司支行瑞星久宇燃气中国工商银行燃气调压设备
设备(成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4402042829100118821538593.23生产扩建项目公司大邑晋原支行瑞星久宇燃气中国工商银行
设备(成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4402042829100118945研发中心项目4665013.22公司大邑晋原支行
合计21993483.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3000万元临时补流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100510662206账户,该账户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华西证券出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0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存储余额备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5日已
8111801011601182221-
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注销渤海银行石家庄谈固东
2079037884000185-
街支行
注: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渤海银行石家庄谈固东街
支行的上述银行账户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2025年11月5日已注销。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
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
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37-00034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星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120434920.6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20488.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9698960.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资进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投资总额额(1)金额投入金额(2)(%)(3)=态日期效益效益大变化
变更)(2)/(1)
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否110000000.0070434920.687040324.9063562886.3790.24%2026年1月无否否
研发中心否50000000.0050000000.001080163.786136073.7812.27%2026年7月无否否
合计-160000000.00120434920.688120488.6869698960.15-----
1、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已规划将“研发中心项目”所购置
的设备和仪器,放置于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久宇”)建造的扩建项目大楼。因施工许可办理进度不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预期、地基处理流程较为复杂及外墙装饰优化工期延长等原因,扩建项目大楼的建造进度有所延后,致使“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较计划出现延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迟。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7月。
72、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燃气输配设备技术发展面临的新技术与新的发展趋势,公司拟调整“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方向,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7月。
3、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及扩建项目大楼、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系统的建设等;该项目尚未完成的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配套仓储及办公设备等。因基建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办理进度不及预期、基建工程地基处理流程较为复杂及外墙装饰优化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扩建项目大楼、生产厂房的建造进度有所延后,导致后续的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试运行等环节延后。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2023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需求,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更情况“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变更为“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及“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工业大道388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筹资金。
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公司从自有账户支付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工程款,款项先从自有账户划款,再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账户;累计支付并到期置换6480385.07元。
1、2023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资金情况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于2023年8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3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10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于2023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合计划转5000万元购入理财产品,并于2023年12月20日合计赎回5000万元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为0元。
2、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情况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3、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未来将用于继续实施募投项目。
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不适用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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