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17证券简称:瑞星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9日的《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21号),瑞星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8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7元。截至2023年6月21日,募集资金总额145407600.00元,扣除承销费1294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467600.00元,已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的账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3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45407600.00
减:承销费12940000.00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132467600.00
加:承销费增值税税金732452.83
1减:置换前期投入中介费用12548151.04
减:上市中介费用188679.2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9698960.15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120488.6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
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
加:赎回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652665.65
其中: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83685.48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76555.26
其中:本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5291.77
募集资金余额21993483.30
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10月9日第三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晋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500万元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
2净额的10%(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31435594892467600.006972176.64活期方式
司枣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85444162640000000.009817700.21活期方式
司枣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440204282910011
538593.23活期方式
限公司大邑晋原支行882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440204282910011
4665013.22活期方式
限公司大邑晋原支行8945
合计132467600.0021993483.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3000万元临时补流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
100510662206账户,该账户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0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存储余额备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8111801011601182025年11月5日已注
-庄维明大街支行2221销渤海银行石家庄谈固东街支207903788400018
行5-
注: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渤海银行石家庄谈固东街支行的上述银行
账户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2025年11月5日已注销。
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于2024年9月9日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
3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
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
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建设,公司从自有账户支付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工程款,款项先从自有账户划款,再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账户;累计支付并置换6480385.0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4972679.32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累计支付并置换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
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48151.04元(不含增值税)。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发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4(公告编号:2025-060),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于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分三次,每次划转1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共划转3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瑞星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5八、备查文件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37-00034号);
(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145407600.0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20488.68的募集资金)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698960.15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投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入进度(%)是否达到性是否发项目,含部定可使用状
途(1)额投入金额(2)(3)=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分变更态日期
(2)/(1)化
燃气调压设70434920.687040324.9063562886.3790.24%2026年1月否否备生产扩建否31日项目
50000000.001080163.786136073.7812.27%2026年7月否否
研发中心否
31日合计-120434920.688120488.6869698960.15----1、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已规划将“研发中心项目”所购置的设备和仪器,放置于子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久宇”)建造的扩建项目大楼。
因施工许可办理进度不及预期、地基处理流程较为复杂及外墙装饰优化工期延长等原因,扩建项目大楼的建造进度有所延后,致使“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较计划出现延迟。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7月。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2、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燃气输配设备技术发展面临的新技术与新的发展趋势,公司拟调整“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方向,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7月。
3、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及扩建项目大楼、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系统的建设等;该项目尚未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配套仓储及办公设备等。因基建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办理进度不及预期、基建工程地基处理流程较为复杂及外墙装饰优化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扩建项目大楼、生产厂房的建造进度有所延后,导致后续的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试运行等环节延后。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月。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不适用金用途)
2023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建设,公司从自有账户支付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工程款,款项先从自有账户划款,再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账户;累计支付并置换6480385.0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972679.32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累计支付并置换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48151.04元
(不含增值税)。
1、2023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于2023年8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3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额度2、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30000000元
1、2023年10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于2023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合计划转
5000万元购入理财产品,并于2023年12月20日合计赎回5000万元理财产品。
2、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额度
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3、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0
品的余额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