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19证券简称:宁新新材公告编号:2026-02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年12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2025年度审计报告
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账龄分析法组
账龄分析法验对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合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按上述组合确定的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期末余额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9224237.67100.00148414341.9434.58280809895.73
其中:账龄组合429224237.67100.00148414341.9434.58280809895.73
合计429224237.67100.00148414341.9434.58280809895.73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2025年度审计报告
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预期损
其中: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失率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依据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信用低信用等级组合低信用等级的客户的应收款等级较低的客户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作
出最佳估计,并针对风险进行信用性调整按上述组合确定的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期末余额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9224237.67100.00262323774.6461.12166900463.03
其中:账龄组合115676407.6726.9513862644.7511.98101813762.92
长逾期组合313547830.0073.05248461129.8979.2465086700.11
合计429224237.67100.00262323774.64166900463.03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公司部分客户存在回款较慢,公司对该类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价较低,应收账
款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大。公司针对上述客户,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及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公司拟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针对上述部分客户采用低信用等级组合进行预期损失率的计提。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拟采用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更适用公司现在和以后业务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避免长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转回对不同报告期的损益影响,更符合公司当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风险管控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