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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719证券简称:宁新新材公告编号:2026-00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网络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董事周城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孟凡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张明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议案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董事会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并对2026年度工作进行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对2025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015、2026-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不满足《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七条中“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的具体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2025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6年度经营与业务计划,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25)。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所有董事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明瑜、李江标、周城雄回避表决,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026)。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所有董事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明瑜、李江标、周城雄回避表决,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公司拟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编制了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了解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评估了公司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借款、票据、融资租赁授信等业务,全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其他机构等申请的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并按各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固定资产抵押、专利或知识产权质押、票据质押、以及其他财产权利抵押或质押等)。本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属于公司单方面收益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32)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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