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19证券简称:宁新新材公告编号:2026-039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0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6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9.06%股份的股东邓达琴书面提交的关
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在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易邦”)、江西宁
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与母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审查意见说明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邓达琴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邓达琴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投票股东类型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普通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4√案的议案》
5《2025年财务决算议案》√
6《2026年财务预算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7√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8√员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9√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12(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机
13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14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
15√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
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议案8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
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4、7、8、11、12);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7、8)需回避表决股东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邓聪秀、刘春根、奉新县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决意见议案编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
4案》
5《2025年财务决算议案》
6《2026年财务预算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7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8案》《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9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
13合授信额度、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14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
15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
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