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0证券简称:吉冈精密公告编号:2026-034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选举独立董事章炎先生、独立董事孙文龙先生、董事张玉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资格人士章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讨论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员会2025年第一次2025年3月3日议案》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
2025年4月17日员会2025年第二次报告摘要的议案》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讨论事项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员会2025年第三次2025年4月24日议案》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人的议案》员会2025年第一次2025年7月28日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会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员会2025年第二次2025年8月26日摘要的议案》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讨论事项员会2025年第三次议案》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进行沟通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三)协调经营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
天衡会所的沟通与交流。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天衡会所的意见,并配合天衡会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核查,重点关注其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情况。经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均能够做到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未发现存在违背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效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审慎规范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指导、协调与监督职能。委员会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持续规范、经营稳健运行。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重要事项,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