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0证券简称:吉冈精密公告编号:2026-036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无锡吉冈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所”)履
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9572.28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980.19万元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967.65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所截止2025年度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衡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签字项目合伙人柏从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旻怡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游世秋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其团队及后台支持体系满足项目需求。
天衡会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天衡会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在执行审计、核查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经营层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及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事项。经审计,天衡会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天衡会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与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续聘会计师、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所在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