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5证券简称:惠丰钻石公告编号:2026-060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配合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金刚石”)拟将其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转让至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丰钻石(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惠丰钻石”)。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转让在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资产转让的议案》,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园轩城大道德方街交叉口东南角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王来福
实际控制人: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
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万元
财务状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4342.46万元,负债总额12991.39万元,净资产1351.07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1848.23万元,净利润-452.1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惠丰钻石(包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纬
二路以北、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以东芯动制造产业园1号1-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6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寇爽
实际控制人: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
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万元
财务状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640.34万元,负债总额1659.42万元,净资产4980.92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9.08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52 台 MPCVD 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
备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园轩城大道德方街交叉口东南角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交易标的固定资产为惠丰金刚石2022年以来陆续购买取得,已投入使用2-4年,目前仍可继续投入正常生产。
截至 2026 年 5 月,交易标的 52 台 MPCVD 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账面原值44958067.21元、已计提的折旧、摊销14018088.88
元或减值准备0.00元、账面净值30939978.33元。(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惠丰金刚石的固定资产,本次交易以截至2026年5月惠丰金刚石的资产账面净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
30939978.33元(不含税)。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1、协议主体
供方: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
需方:惠丰钻石(包头)有限公司
2、2、交易标的名称、数量、金额
交易标的为52台MPCVD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不含税金额30939978.33元,含税金额34962175.52元。
3、3、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将设备送至需方指定地点,由供方委托第三方物流机构负责运输,运费最终由需方承担。
4、4、质量及验收
按设备现状交付。需方在收到设备后5日内验收,如有数量或外观问题当场提出,验收无误后需要在设备确认清单上盖章签字。
5、5、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设备转让款项和运费,由双方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及实际经营情况,协商确定付款进度、方式及付款期限。
6、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7、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无。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在公司合并范围内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转让后,公司及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安全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