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9证券简称:永顺生物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任涛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0年9月至2016年3月,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传染病学教研室主任;2009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科研副院长;2013年3月至今,任农业农村部兽用疫苗创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传染病学教研室主任;2020年2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主任;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2次独董股东董事会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董事会未亲自参加姓名会次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数任涛66000否2
除《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会议意见1、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第五届董事会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4月25日5、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同意七次会议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
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8月25日同意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八次会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0月21日同意的议案》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2月21日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同意十次会议通。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审议《关于讨论2024年度经营班子
2025年4月24日同意
员会第四次会考核结果的议案》议1、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第五届董事会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
2025年8月21日同意
员会第五次会案的议案》议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提名委员会第2025年4月25日同意独立董事的议案》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第2025年8月22日同意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四次会议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会议意见1、《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2、《关于预计公司与广东省农业科
2025年4月24日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事项进展保持沟通,推动其在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并与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个工作日。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主动提示风险,切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客观
公正判断,秉持独立、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相关报道,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三)加强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监管政策与行业规范,持续提升合规履职能力与专业履职水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如“领航·2025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线上)”“领航*2025年第2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专题)”等。通过培训与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事项的认识,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公司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也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审议程序。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本人认真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所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也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审议程序,同意续聘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该会计事务所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也通过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也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审议程序。
本人审查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同意上述提名。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也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审议程序。
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正在实施。本人对业绩考核、限
售与解锁安排等进行持续监督。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完成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向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00股,并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情况,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
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合规治理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涛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