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51证券简称:惠同新材公告编号:2025-092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2026年(2025)年与关联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发生金额方实际发生金额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销售金属纤维、金属100000003874504公司基于关联方的需求
品、提供劳务纤维烧结毡进行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其他
合计-10000000387450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广东新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新材料”)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NG YE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永盛纺织城综合楼实际控制人:ZHANG YE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因保密原因,关联方未提供。
关联关系:新力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张冶在公司担任董事。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冶董事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范围内,由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公司再行签署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中金公司认为:惠同新材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惠同新材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