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惠同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星德、赵金浩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孙星德、赵金浩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核查时间:2026年4月16-17日现场核查意见
一、现场核查事项是否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
(4)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文件等;
(5)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
√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1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8.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如适用)
10.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如适用)
1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2.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明细及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立
√(公司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无控股股
争东及实际控制人)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
√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
√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北交所网站刊
√载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获取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3)核查募集资金台账及募集资金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据;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决策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5)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
√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获取银行对账单;
(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
√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
3(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如适√
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
√
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
√
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八)业绩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2)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异常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台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制度;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与公司生产经营环境、行业动态相关的资料;
(2)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星德赵金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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