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天纺标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沛沛010-80926716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和伟010-8092671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夏沛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4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会文件;查阅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取得公司相关说明文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注: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控制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相关制度、会议文件、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立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1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信息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公告文件和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资料,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披露√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是否不适用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
度、对外担保等制度,三会决议文件、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对公司管理层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2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2025年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公司募投项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目变更
√2025年
7.募投项目进度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公司募投项
目变更
8.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天纺标将原募投项目一检测能力提升和募投项目二研发中心建设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天纺标福建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天纺标分别于2025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内容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六)业绩情况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告;取得公司关于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说明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公司对外投资决策
制度及内部履行的审批文件等;查阅公司银行对账单、公司信用报告;了解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7.公司是否面临重大风险事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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