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70证券简称:艾能聚公告编号:2025-109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股东名称股东身份
(股)(%)来源嘉兴新萌投实际控制人的一北交所上市前
14717001.1309%
资有限公司致行动人取得
董事、高级管理北交所上市前
张良华人员、实际控制6792000.5219%取得人的一致行动人
董事、实际控制北交所上市前
钱玉明4517000.3471%人的一致行动人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计划减持数持数量减持拟减持拟减股东名减持减持量占总股价格股份来持称方式期间
(股)本比例区间源原因
(%)
嘉兴新不高于1.1309%集中竞自本公告根据北交所自身萌投资1471700价或大披露之日市场上市前资金有限公宗交易起30个价格取得需求司确定交易日后
3个月内
张良华不高于0.5219%集中竞自本公告根据北交所自身
679200价或大披露之日市场上市前资金
宗交易起30个价格取得需求交易日后确定
3个月内
钱玉明不高于0.3471%集中竞自本公告根据北交所自身
451700价或大披露之日市场上市前资金
宗交易起30个价格取得需求交易日后确定
3个月内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
√是□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情形。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
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