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81证券简称:瑞奇智造公告编号:2026-028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7号),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奇智造”)于2022年
12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28.00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21904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8510518.5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679881.50元。
截至2022年12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122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232190400.00
减承销费用13142852.83
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219047547.17
加2022年度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4633.72减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8000128.00
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11052052.89
加:2023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1200695.20
2023年理财产品利息收入711979.71
减: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165669926.95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支出85183418.22
置换前期支付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50725100.61
支付发行费用2669811.33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090800.00
银行手续费796.79
四、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7294800.85
加:2024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179142.78
2024年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56254.80
减: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43047456.30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支出43047256.30
银行手续费200.00
五、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582742.13
加:本期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
16055.29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
4565758.08
其中:银行手续费
21.00
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支出
4565737.08
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集资金余额33039.34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划转至基本户金额33039.34
七、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名称账号存续状态
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1001300001078219已注销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637781033已注销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1000070006731436已注销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431110100100338454已注销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经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到公司基本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包括定期存单、现金管理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源证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成都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
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完毕且已结项,2025年10月15日公司注销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2025年10月16日,公司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增加至23158.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变。
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3158.92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8658.91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56.57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8888.00万元,投入进度为101.23%。公
司募投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0725100.61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48083591.18元、支付发行费用金额2641509.43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0063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了对该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完成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委托理委托理财委托理委托理预计年化委托方产品名收益类财产品金额(万财起始财终止收益率名称称型类型元)日期日期(%)
无无无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1367.99万元,超募资金为2709.08万元。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70908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7090800.00元,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建成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33039.34元(包含利息收入)。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满足豁免董事会审议条件,故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奇智造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
《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
213679881.5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65737.08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970802.78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项目可截至期末投是否是否已变项目达到预行性是
募集资金用本报告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达到更项目,含调整后投资总额(1)定可使用状否发生途额入金额(2)(3)=预计部分变更态日期重大变
(2)/(1)效益化专用设备生
2024年10月
产基地建设否186589081.504565737.08188880002.78101.23%是否
31日
项目超募资金补不适
否27090800.000.0027090800.00100.00%否
充流动资金用合计-213679881.504565737.08215970802.78----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
募投项目“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建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不适用
用途)
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0725100.61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48083591.18元、支付发行费用金额2641509.43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0063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了对该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
30日,公司已经完成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不适用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0.00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0.00
余额
公司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支出。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募投项目节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余募集资金为33039.34元(包含利息收入)。
根据《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满足豁免董事会审议条件,故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