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90证券简称:联迪信息公告编号:2026-020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C39 制造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开始从开始为本近三年签署
成为注事上市开始在本所公司提供及复核过上姓名角色册会计公司审执业时间审计服务市公司审计师时间计时间时间报告家数陈艳项目合伙人2008年2008年2012年11月2024年2秦聪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2015年2019年3月2024年4许育荪质量控制复核人2001年1998年2021年9月2026年2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6年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上期2025年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1、《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录》;
2、《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