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07证券简称:奔朗新材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董事、持股陶洪亮55127503.0310%(含权益分派转增
5%以上股东
取得)
董事、持股
佛山市源常壹东5%以上股东
企业管理中心的一致行动41500002.2817%北交所上市前取得(有限合伙)人、员工持股平台北交所上市前取得杨成董事37500002.0618%(含权益分派转增取得)佛山市海沃众远董事的一致行
企业管理中心动人、员工持26260001.4438%北交所上市前取得(有限合伙)股平台注1:陶洪亮直接持有公司3.0310%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2817%股份,陶洪亮为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陶洪亮控制公司5.3127%的股份;注2:杨成直接持有公司2.0618%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4438%股份,杨成为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成控制公司3.5056%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计划减持持数量减持减持减持价拟减持股拟减持股东名称数量占总股方式期间格区间份来源原因
(股)本比例
(%)自本公告根据市北交所上披露之日场价格市前取得不高于集中起30个个人资陶洪亮0.1649%确定,(含权益
300000竞价交易日后金需求
不低于分派转增的3个月
7.00元取得)
内自本公告佛山市源合伙企披露之日常壹东企根据市业部分不高于集中起30个北交所上
业管理中1.0996%场价格合伙人
2000000竞价交易日后市前取得
心(有限确定资金需的3个月
合伙)求内自本公告根据市北交所上披露之日场价格市前取得不高于集中起15个个人资杨成0.0825%确定,(含权益
150000竞价交易日后金需求
不低于分派转增的3个月
7.00元取得)
内自本公告佛山市海合伙企披露之日沃众远企根据市业部分不高于集中起15个北交所上
业管理中0.5396%场价格合伙人
981400竞价交易日后市前取得
心(有限确定资金需的3个月
合伙)求内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尹育航持有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部分份额,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中不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尹育航间接持有的股份。但本次减持计划包含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陶洪亮、曲修辉、刘芳芳、杨成、徐志斌、梁剑、马邵伟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人员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
√是□否
陶洪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根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陶洪亮、杨成的股
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本人同意将该等股份减持实际
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目前,限售期已满,除法定限售情形外不存在其他约定及承诺的限售股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陶洪亮、杨成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00元/股。
2、根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股
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36个月。截至目前,限售期已满,不存在其他约定及承诺的限售股份。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一)陶洪亮担任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杨成担任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陶洪亮与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杨成与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三)本次减持主体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
(四)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六)本次减持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五、备查文件(一)陶洪亮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二)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三)杨成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四)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