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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廖信理)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809证券简称:安达科技公告编号:2026-041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廖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廖信理,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2年7月至2009年6月任职于贵州省修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历任信贷员、科

长、副主任等职;2009年6月至2016年5月任职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历任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总行监事会监事、执业律师、投审会及贷审会委员;2016年6月至2021年5月任职于贵州信理律师事务所,担任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此外,廖信理还担任贵州多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贵州蓬莱共享经济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2次未出席股东独董姓名应出席次数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亲自参加董事会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会议廖信理83500否0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战略委员会2025《关于2024年经营回顾及2025年发展规划

2025年4月25日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的议案》战略委员会2025《关于2024年上半年经营回顾及下半年发

2025年8月22日同意

年第二次会议展规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

2025年1月23日《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关于2024年报初审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及相

2025年2月11日——

年第二次会议关工作进行安排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5《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同意

年第三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关

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5日同意年第四次会议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5年10月27审计委员会2025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日年第五次会议

2025年12月11审计委员会2025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日年第六次会议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独《关于2024年度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

2025年4月25日同意立董事专门会议构和财务独立运行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重大决策履行程序规范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积极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讨论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风险点及重点关注事项,结合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同时还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根据公司合规运行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及相关建议,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发展,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类决议事项。此外,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加公司重要专题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与年审机构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生产经营情况、合规运营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募投项目运营情况等,同时,利用本人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法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支持,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本人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认真审核议案,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审议

的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披露义务,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以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披露信息工作。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并强化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管理层重视与

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了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能够公正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公司聘请上述中介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解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其专业背景和工作履历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该表决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1月至3月,本人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信理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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