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智能”、“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春光智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则制度的情况公司治理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截至2024年末,春光智能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核查情况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
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春光智能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延期、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对外担保和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1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无不适用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年度,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
情况
四、其他事项项目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
无押冻结情况
3.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
无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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