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则成电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序号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按照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2并及时披露,督导期内,公司上述治理制度得到有
行规则制度效执行。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按照修订后的内外部制度履行内部程序、做好信息披露,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水平。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
金银行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核查,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度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股东
会及董事会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日常沟通、访谈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等方式,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于2025年7月及12月对则成电子开展了
5现场核查募集资金现场核查;于2025年12月以及2026年4月对公司进行了年度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
6发表专项意见见。
根据公司2025年度报告,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
7其他保荐工作期减少40.95%,主要系:1)报告期惠州工厂二期厂
1房转固后,折旧及房产税增加,同时由于处于深圳
公司产能向惠州产能转移阶段,为了保证生产与品质稳定过渡,人员配置有所增加;2)为了更好服务海内外大客户,公司设立越南公司、武汉分公司,租赁厂房、新增设备投入,导致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增加;3)为了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加大了对研发投入和关键人才的引进的力度,导致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4)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保荐机构已提醒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情况,持续关注经营风险,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无不适用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不适用情况
11、其他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或者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序号报告事项说明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2)单一客户重大依赖风险;(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专业人才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流失风险;(5)汇率波动风险;(6)税收优惠被
取消风险;(7)存货减值风险;(8)毛利率下滑
2风险;(9)原材料供应风险;(10)境外子公司经
营风险;(11)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无
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
3无
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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