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2证券简称:齐鲁华信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培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于培友,作为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于培友,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副教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06年6月至
2008年5月任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员工,2008年6月至2015年5月任海信集团有
限公司的集团财务经营管理部主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6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5年12月至今任青岛顺为创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任山东博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2025年2月任财道咨询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7月至今任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
任未来穿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发表明确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事2次未亲出席股东独董姓名董事会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于培友826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组
织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
2025年2月26日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4月27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8月12日《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8月25日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9月11日《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5年10月27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日
2、提名委员会
公司2025年度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2025年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事专门会议月8日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2025年1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事专门会议月28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财务部人员等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性。并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推动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
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在齐鲁华信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调查和了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且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在任职过程中严格监督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从内控制度体系上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及时沟通和交流。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齐鲁华信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沟通公司
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需独立董事确认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对任职期间获悉
的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时,均投出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2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享有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体系方案确定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9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
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培友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