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55证券简称:浙江大农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9日,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8683333股,
发行方式为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124997.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4323110.71元,到账时间为
2022年12月22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投入进度(%)实施主划投资总额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集资金金额(3)=(2)/体(调整后)
(2)(1)
(1)高压柱塞泵及
1泵组系统产品公司9432.314380.1646.44%
扩产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公司3000.003059.43101.98%
合计--12432.317439.59-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系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10月注销。
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安排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已取消该募投项目并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
120100032295155955866488.81
行股份有限公司横街支行
合计--55866488.81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者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