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920856证券简称:浩淼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证监会、财政部2014年联合下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董事会负责设计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相对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本报告仅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另外,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浩淼科技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明光浩淼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众安天睿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3.信息与沟通: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风险评估及内部监督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其法定职权全部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完善运行机制。公司制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各治理主体及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有效运行。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平等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
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应规则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其中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在公司治理中履行核心监督职能,董事们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组织执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2)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应急救援领域,以客户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加强新产品开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灭火救援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长期致力于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石油、化工、电力、煤化工、机场等
单位专职消防队提供灭火类、举高及特种类消防车等产品。
公司秉持“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精准把握应急救援产业发展趋势,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的工作总基调。通过持续变革与创新,全力推动公司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致力于成为中国工业消防灭火与应急救援领域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领航者,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行业进步贡献更多力量。
(3)人力资源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管理人员选聘管理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等。
在员工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与考核等方面按照制度执行;公司建立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较为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人力资源体系的有效运行,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4)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标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盐酸泄漏危险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员工职业健康及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基建、技改、维修、安装、承包租赁工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检验规程》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环境、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公司切实履行对政府与社会、环境、客户、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链与
合作伙伴等各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护环境,关爱员工成长,健全经营绩效监督与问责机制,全方位保障员工劳动权益与身心健康。
公司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持续优化员工工作环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与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全面筑牢员工职业安全健康防线。在社会公益层面,公司积极投身扶危济困、应急支援等公益行动,针对各类火灾等突发紧急情况主动开展消防救援支援,向香港火灾受灾群众进行捐款帮扶;同时分别向明光市慈善总会、明光市红十字会进行捐赠,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担当。
(5)企业文化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公司以“至2035年,成为中国工业消防灭火与应急救援领域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领航者,成为受社会尊重的幸福企业”为愿景,以“创新、智造让救援更安全高效”作为公司使命,以“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守正创新、精益求精”作为公司的价值观。公司倡导积极进取的儒家文化,将仁、义、礼、智、信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公司一向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来明确工作标准,明确责任、防范风险、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控制活动
公司综合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运营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析控制和绩效考评等多种控制措施,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业务活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及工作流程,控制公司总体风险,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1)资金活动
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目标,科学制定投融资规划与实施目标,建立了较为严格的资金授权审批及内控管理制度,强化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资金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活动开展检查与效能评价,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全方位保障资金安全与高效运转。公司严格遵照《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制定严密的授权批准流程,切实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管控。
(2)采购业务
公司针对采购业务全流程制定《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询比价管理办法》等完备制度与标准化工作流程,明确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定价、合同签订、到货验收、结算支付等各环节管理要求,清晰界定各岗位职责边界、审批权限及流转流程。公司组建供应商评价小组,建立常态化供应商评价机制,由小组制定标准化考核评分表,系统梳理优化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积极推进分级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供应链安全性与稳定性;同时建立健全采购价格管控机制,定期对采购业务各环节开展全面检查与效能评价,针对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管控措施。采购付款环节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对采购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全流程岗位职责与审批权限刚性规范,确保采购业务规范开展,匹配公司经营管理发展需求。
(3)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清查、处置报废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在存货管理方面,实行存货记录与保管职责分离,定期开展存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流程,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4)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投标管理制度》《营销中心管理规定》《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等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销售全流程管控制度,清晰明确销售计划制定、客户开发与信用评估、销售定价、合同签订、发货收款等各环节管理要求及审批权限。对新客户实施严格的资信评估机制,建立并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体系,超信用额度发货需履行严格的分级审批程序;定期开展应收账款账龄分析,通过多重举措积极催收逾期账款,有效降低坏账风险;依托 ERP系统实现销售全流程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精准跟踪销售计划执行进度,保障公司销售目标顺利达成。
(5)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制定《产品设计控制程序》《产品变更控制程序》《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3项程序性文件,及《新产品设计方案评审管理办法》《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同时严格依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产品设计与变更、样品试制、研发成果推广与保护等全环节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范,保障研发项目资源合理配置,全面提升研发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公司研发工作主要涵盖产品预研、技术研发、样车试制(小试及中试)、检测定型及公告认证等核心环节,由技术中心结合市场调研结果与营销部门反馈的客户需求拟定项目课题,经公司专家顾问对预研产品进行市场前瞻性研判、完成可行性分析后正式启动研发;研发过程中,由技术中心统筹负责全流程研发推进及产品试制等核心工作。
公司持续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持续迭代优化产品技术、提升产品品质,致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6)财务报告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分析与利用的全流程规范要求,保障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合规与高效运用,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且能有效支撑经营决策。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健全完善,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职责划分,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履职及财务核算工作的独立性,从组织架构层面筑牢财务报告真实有效的基础。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交易事项进行确认,规范编制财务报告;同时建立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财务报告管理流程,配套制定一系列财务活动内控管理制度,多维度、全流程保障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合同审批流程体系,制定《合同评审控制程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各类合同的签订审批权限及标准格式;同时搭建专属合同管理系统,清晰界定各相关部门在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归档全流程的职责与权限,实现公司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控。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与效能评价,精准识别管理薄弱环节并及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保障合同规范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信息与沟通
(1)信息系统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对信息披露的管理规范、范围内容、实施程序、发布方式及传播媒体,以及投资者关系维护、信息保密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内外部信息传递及时顺畅,有效推动内部控制体系高效运行。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严格把控数据传递的保密性与网络运行的安全性,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可靠、高效运转,切实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数据处理准确性,为内部控制有效落地筑牢信息化支撑。
(2)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依托各类经营管理会议,结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搭建高效的内部信息传递体系,同时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内部信息传递规范、沟通顺畅。员工可通过指定渠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信息,公司借助云之家等线上办公系统实现文件高效流转、信息全域共享,进一步提升内部信息传递效率与协同性。
(3)外部信息沟通
公司由董事会办公室、企管部、总经办等相关部门牵头,与证监局、北交所、行业协会及新闻媒体等外部单位保持常态化沟通对接,高效开展各项协作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全面获取政策导向、行业动态、监管要求等各类外部信息,为公司经营决策与业务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4、风险评估与内部监督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影响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战略与经营风险,关注竞争风险、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变化、业务模式、投
资并购、市场变化、行业政策及竞争风险等;内部环境风险关注公司治理、组
织架构、企业文化及人力资源政策等风险因素;财务报告风险关注收入成本确认、
预算管理失控及财务信息披露等风险;资金及资产管理风险等;合规与法律风险,关注合同管理、 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泄露等;产品研发风险、HSE 风险及信息系统与数据风险等。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明确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2)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多层次内部监督体系,监事会取消后其法定职权已全部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核心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审阅监督公司财务报告,保障其真实准确完整,统筹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保障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和有效性,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相关人员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开展审计监督,同步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进度与落实情况。审计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承接并切实履行原监事会法定监督职权,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有序高效开展。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程序开展,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检查、比较分析等科学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的相关证据,如实填制评价工作底稿,系统分析并精准识别内部控制潜在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基本框架一致。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错报<利润总额的利润总额的3%≤错错报≥利润总额的
在错报3%报<利润总额的5%5%
资产总额潜错报<资产总额的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0.5%错报<利润总额1%1%
营业收入潜错报<营业收入的营业收入的1%≤错错报≥营业收入的
在错报1%报<营业收入的3%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认定标准(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2)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重大缺陷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审计委员会及内控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公司主要业务重要缺陷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300万元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万元—300万元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1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认定标准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2)公司重大决策
重大缺陷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3)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的事件
(1)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2)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3)导致公司声誉及重要缺陷
公司形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
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