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绿亨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8.0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404957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396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58247.52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07352.48元。截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75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1项目金额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14977.08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14.11
减:节余资金转出573.75
减:其他发行费用0.00
减: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45.8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0335.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已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国泰海通分别与北京农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支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9600012309000222447982.50
2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6443901270.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
822800788018000017700.10
区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77510078801100001277347.9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支行102390000005140872004.53
合计10335.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委托方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委托理财预计年化产品名称收益类型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率天津市人民币单位结
绿亨实结构性存保本浮动0.70%/2.73
构性存款1000.002025/12/312026/07/03
业有限款收益%
DWJCBJ25490公司天津市
“节节高”94D
绿亨实结构性存保本浮动1.00%/1.81
结构性存款1000.002025/10/242026/01/26
业有限款收益%/1.99%
2511015
公司天津市人民币单位结
绿亨实结构性存保本浮动0.55%/2.58
构性存款1000.002025/10/242025/12/26
业有限款收益%
DWJCBJ25423公司
3公司已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2000万元,未超过
审议额度,且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已完成建
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有效的原则建设募投项目,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合计573.75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度,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73.75万元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大南路支行基本户管理和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4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ZA0001 号)认为:绿亨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绿亨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绿亨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绿亨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160.7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4.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804.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372.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48%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是否达到预计
募集资金用途目,含部分变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额(1)金额投入金额(2)效益
更(3)=(2)/(1)期化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
吨3-氰基吡啶是100.000.001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天津绿亨农业
2027年4月30
科技园建设项是11804.742320.542552.2621.62%不适用否日目南沙绿亨育种
2025年12月
研究院基地新否5000.001993.574426.2588.53%不适用否
31日
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2256.000.0012293.59100.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9160.744314.1119372.10----
6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
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将“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8个月,即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2025年12月,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已结项。
由于前期环评、安评、用地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
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尚未全面建设,由于市场环境与项目实施条件有所变化,原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紧迫性有所降低,对落实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保护股东长远利益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支撑效果有所下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司资源布局,保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
9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暂缓推进原募投项目,将变更用途的
募集资金用于“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
详见本对照表之“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况说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2000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不适用况说明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7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73.7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基本户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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