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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周顺利)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866证券简称:绿亨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周顺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自2025年9月1日起担任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报告期在任职期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顺利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中国农业大学,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2000年7月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受聘讲师,2003年1月受聘副教授,2012年1月受聘教授至今。期间,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赴日本东京大学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博士后研究;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由中组部、团中央和学校选派参加第15批博士服务团援藏,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挂职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5年9月起任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2025年9月1日起),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会议4次,召开股东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出席股事姓名董事会席次数方式出席次数数续2次东会次次数席董事未亲自数会次数参加周顺利4次4次0次0次0次否1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均主动了解情况,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资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工作: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以现场方式出席。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查。本人认为,提名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战略委员会委员工作: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本人没有向董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

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的机会,到

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全面把握公司经营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公司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交谈,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

结合自身在农业领域的专业背景,本人就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农业政策变化对业务的影响等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9月1日至12月31日),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8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主动了解情况,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资料并仔细审阅,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均能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文件资料、回应问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

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12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9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内部制度,参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相关审议与监督工作,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作出判断。本人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负责人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内部制度,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作出判断。本人认为,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2025年,本人高度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

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和客观合理的判断,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顺利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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