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66证券简称:绿亨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4068601股,占公司总股本13.3562%,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是否为控本次本次解除尚未解
股东姓股股东、本次解除限序解限限售股数除限售名或名实际控制任职情况售登记股票号售原占公司总的股票称人或其一数量因股本比例数量致行动人
1 乐军 否 原董事兼副总经理 B 5338000 2.9622% 0
2 陈亚曼 否 无 C 1800000 0.9989% 0
3 赵涛 否 原董事兼副总经理 B 7200000 3.9954% 0
4 任建平 否 原副总经理 B 3459057 1.9195% 0
5 刘铁英 是 原董事 B 2887700 1.6024% 0
6 尹家楼 否 原董事 B 1148400 0.6373% 0
7 王超峰 否 原监事 B 910000 0.5050% 0
8 常春丽 否 原董事 B 521000 0.2891% 0
9 董海波 否 原监事 B 755175 0.4191% 0
10 刘莹 否 原董事会秘书 B 49269 0.0273% 0
合计—2406860113.3562%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关于陈亚曼女士自愿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说明: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亚曼在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签署了《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同意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根据陈亚曼女士签署的《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对陈亚曼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2400000股申请自愿限售,自愿限售期间为申请之日起至绿亨科技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止。
陈亚曼女士为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乐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5年9月1日完成换届、监事会完成取消。截至目前,上述任期届满已达6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对陈亚曼女士所持公司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况。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1411229963.32%
1、高管股份6609360136.68%
2、个人或基金00.00%
有限售条3、其他法人00.00%
件的股份4、限制性股票00.00%
5、其他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6609360136.68%
总股本180205900100.00%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限售申请书》;
(四)《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