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70证券简称:恒进感应公告编号:2026-021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1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3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任了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施军、赵茗、万美坤三名成员组成,其中施军、赵茗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施军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1/4施军先生(独立董事、召集人)、赵茗女士(独立董事)、周祥成(董事、董事长)。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第四届董事2025年4月16日《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同意会审计委员议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会2025年第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一次会议所的议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2025年4月24日《2025年一季度报告议案》同意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2025年8月26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同意会审计委员《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会2025年第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核销
2/4三次会议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第四届董事2025年9月17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同意会审计委员品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会2025年第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四次会议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2025年10月13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2025年12月19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同意会审计委员品的议案》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促其按审计进度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
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3/4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审部开展工作,定期与公司
内审部沟通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及北交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
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