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79证券简称:基康技术公告编号:2026-016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锋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6年7月至1988年9月就职于北京市第一中学教师;1988年9月至1990年
4月就职中科院计算中心鹭岛公司总经理秘书;1990年4月至1999年2月就职
北京新新通用电气技术公司部门经理;1999年2月2009年8月就职北京成众莱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8年9月就职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就职北京航天理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就职北京糖丸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无任职业;2023年4月任基康仪器/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缺席应出席委托出次未亲自出席或现场出席通讯出董事出席股独立董事董事会席董事者连续两次未能董事会次席董事会会东会次姓名会议次会会议出席也不委托其数会次数议次数数次数他董事出席的情数况苏锋64200否3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我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苏锋、曹洋、蒋小放,由我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苏锋3300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英兰、苏锋、沈省三,王英兰担
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5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进行审核,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提示,提出风险管理完善建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将部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苏锋550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人本着审慎、负责、独立的原则,对议案进行充分审议与核查,就分红安排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进行审慎判断,明确同意了该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和工作报告,关注内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问题,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类决议事项,特
别是在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外,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基康技术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到项目现场实地考察、视频会议、管理层交流、邮件往来、参加公司年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履职。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能够及时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专项报告,并在完成上会审议后予以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每位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了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5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41元/份调整为2.50元/份,授予权益数量由215.5000万份调整为257.9348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行权价格及
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6年度,我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锋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