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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宏)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896证券简称:旺成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曾宏,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2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重庆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1999年3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6月至今,就职于重庆大学,历任会计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5年4月25日至今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是否连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续2次未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东会次名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加董事数会会议曾宏54100否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及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委托缺席表决会议名称情况出席次数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是否0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是否0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是否0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否0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否0同意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两项议案,经审慎核查,认为两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均表示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现场沟通、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团队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年报审计团队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积极通过多

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在列席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审议与表决过程,认真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就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问题与参会股东充分交流,及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反馈合理意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个工作日,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日常履职中,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经营数据,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在董事会会议上就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发表意见,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同时,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推动公司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北交所线上独立董事培训。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熟悉监管规则,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及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履职。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专项报告,相关报告均在完成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慎审查,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照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胡素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5年8月20日起不再担任董事,离任后继续担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议案(与独立董事利益相关,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2025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与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依法依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高管薪酬、财务报告等关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强化监督职能,防范经营风险。结合自身会计学专业背景及高校教研经验,在公司战略规划、财务及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方面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综上,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期望,未来将继续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为公司稳健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贡献力量。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宏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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