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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安克)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924证券简称:广脉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安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脉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薛安克,男,195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导。1986年3月至1995年3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1995年3月至1998年

1月于浙江大学就读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生;1998年1月至2000年6月于浙江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200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长;

2017年4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本人自2020年9月起任广脉科技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独董办法》《监管指引第1号》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会会议。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全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除按规定对董事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其余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2次出席股独董姓名董事会董事会次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次数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薛安克101900否6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对各项议案投会议名称是否出席是否委托出席出席会议方式票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否现场全部同意

2025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否通讯全部同意

2025年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否通讯全部同意

2025年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否通讯全部同意

2025年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是否通讯全部同意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是否现场全部同意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除董事薪酬方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是否通讯案相关议案回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

避表决外,其余

2议案均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是否通讯全部同意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是否通讯全部同意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是否通讯全部同意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未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亦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年度及季度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听取其关于审计计划、工作安排和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汇报,并督促其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列

席股东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达15天。

3(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北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了合规意识,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充分尊重本人工作的独立性,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在各项会议召开前,及时发送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及建议,为本人的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支持和各方面的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

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4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在

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对刘健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所需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同意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完成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本人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选任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务。

5(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

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调动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年度,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包括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独董办法》《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议公司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本人立足自身专业能力,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独立董事:薛安克

2026年4月22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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