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32证券简称:科达自控公告编号:2026-036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东升先生、赵峰先
生、李更新先生,其中王东升先生、赵峰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东升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东升先生、杨少华先生、常青先生,其中王东升先生、杨少华先生为独立董事,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了23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届次议案内容
12025010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计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5022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度业绩快报的议案32025032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对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度审计进度沟通的议案
42025041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3、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审计撤场前沟通的议案-
52025060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
62025062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拟启动对蒙陕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的
员会第二次会议议案
72025081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
员会第三次会议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20251017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员会第四次会议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5120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蒙陕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2、关于离职管理人员的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协调管理层、各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
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各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内部审计2次工作情况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缺陷。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