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1证券简称:天马新材公告编码:2026-015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2025年度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志刚、独立董事王金淑、非独立董事姚磊,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黄志刚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3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7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日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3月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7日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审议通过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4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4日审议通过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8月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审议通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5日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10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4日审议通过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工作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把控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各期财务报告,重点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及报表附注完整性,与公司管理层就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会计事项处理等充分沟通。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结合经营实际,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选用会计政策,相关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执业
质量及项目团队胜任能力等开展严格核查与综合评价,审慎审核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公允性及聘用条款合规性。在年报审计启动前、实施中及报告出具全流程,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就审计范围界定、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法选用、关键审计事项识别及审计执行进展等多轮充分沟通,持续跟踪审计进度,督促其按既定时间节点高效完成工作。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严格执行审计计划,依规开展审计工作,恪守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高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各方意见,协调三方建立良好沟通机制,推动内部审计部门就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询外部审计机构意见,配合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及内控管理规范化。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实施监督,同步检查评估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实施有效性。经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规范有效,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均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忠实、勤勉、谨
慎履行各项职责,及时审议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有效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秉持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专业判断和决策能力。
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指导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完善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稳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