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1证券简称:天马新材公告编号:2026-013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人王金淑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核心事项,积极出席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王金淑,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工业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材料学会难熔金属分会主任委员、北京电子学会电子封装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材料领域研究,获授权美国发明专利 4 项、国家发明专利 50 项,在 Science、Advanced Materials 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00 余篇,获长江学者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级人才称号。现任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具体情况如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其附属企业或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或无偿服务,除按规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出席股
2次未亲
独董姓名董事会董事会次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东会次自参加董次数数次数数数数事会会议王金淑61500否3
2025年度,本人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
会议期间,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重点关注议案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形,亦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本人积极参与讨论,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勤勉履职,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同时关注其他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3月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7日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3月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7日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4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4日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8月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通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5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月24日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2025年3月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7日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关于选举并确认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2025年3月与考核委员会第一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2025审议通过
17日
次会议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3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
2025年4月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审议通过
15日次会议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
2025年8月与考核委员会第三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
15日次会议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所有议案均认真审阅,结合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坚实支撑。
2、参与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2025年8月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审议通过15日《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次会议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期间,本人针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利润分配政策合理性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认为相关议案符合公司实际及监管要求,同意提交后续会议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委员职责,持续
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运行状况。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部门及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参与审计相关事项的讨论
4与审议,及时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保障年度报告按时合规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重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借助股东会等渠道认真听
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耐心解答相关疑问。在审议相关事项时,重点关注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督促公司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平披露信息,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开展专项调研等形式,在公司现场履职累计15天。期间,实地走访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等场所,考察公司生产经营、研发进展及内控运行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深入沟通,全面掌握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决议执行情况,并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建议。
同时,通过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保障履职高效。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尤其是募
集资金使用、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重点核查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与议案内容的公允性,坚决防范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从源头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地方监管部门及行
业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合规管理培训等活动,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内容、北交所最新监管政策、上市公司治理实务等专业知识,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与把握,不断提升专业履职水平,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保障:
1.按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所需的议案资料、背景说明及相关附件,确保本人有充足时间进行审慎审阅;
52.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通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
项目进展及潜在风险等情况,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和建议及时回应、有效落实;
3.为本人现场办公、调研考察、参加培训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不
存在任何妨碍或限制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均
严格履行此前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无相关决策及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认为:
1.定期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监管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有效性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3.相关报告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6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
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与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3月7日,公司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茹红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对茹红丽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项聘任。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财务核算方法一致、规范,财务信息质量可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2月至3月,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1.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2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
名马淑云女士、胡晓晔女士、姚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志刚先生、王金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对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履职经历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度,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参与了上述制度及方案的审议,认为:
薪酬制度明确了薪酬构成、考核依据、发放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及个人履职表现相匹配,考核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合理,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淑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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