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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北京证券交易所 05-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981证券简称:晶赛科技公告编号:2026-042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持股5%以

上股东、控股股上市前取得(含权侯诗益2937620038.4163%东、实际益分派转增股)

控制人、董事实际控制上市后通过非交易

徐飞人的一致4900000.6408%过户方式取得行动人实际控制上市后通过非交易

汪鑫人的一致441000.0577%过户方式取得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持计划减拟减持拟减股东数量占总减持减持减持价持数量股份来持名称股本比例方式期间格区间

(股)源原因

(%)上市前自本公告取得股东不高于集中竞披露之日根据市

侯诗(含权自身

13001.70%价或大起15个交场价格

益益分派资金

000宗交易易日后的确定

转增需求

3个月内

股)自本公告上市后股东不高于集中竞披露之日根据市通过非自身

徐飞122,0.1602%价或大起15个交场价格交易过资金

500宗交易易日后的确定户方式

需求

3个月内取得

自本公告上市后股东集中竞披露之日根据市通过非不高于自身

汪鑫0.0577%价或大起15个交场价格交易过

44100资金

宗交易易日后的确定户方式需求

3个月内取得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

√是□否

实际控制人侯诗益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飞、汪鑫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

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系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所持有股份为上市前取得及2023年9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从公司原股东铜陵晶超投资

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晶超”)及铜陵晶益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晶益”)处取得,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系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侯诗益、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等相关主体曾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前做出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发行人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股份锁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依法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晶赛科技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亦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

(4)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人/本企业同时遵守相关规定。”截至本次拟减持股份股东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股票之前,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的承诺锁定期已满,且未发生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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