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
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
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序号基金全称基金简称基金主代码
1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财通信008326
2西藏东财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财医药008551
3西藏东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财创业板009046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caijiji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0-10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1/2二、《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五部分基金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费用与税收…………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式
…………
4、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
本基金需根据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署的指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指数供应商支付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费率及支付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
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
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可使
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相应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