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7071票型发起式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
基金简称 C 基金代码 C 017072
票型发起式 C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公司公司花旗银行
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
Citibank N.A.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16日-期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5年11月07日
基金经理胡睿喆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01月04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投资目标
全球新能源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本基金在境外的投资范围如下: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投资范围
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
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
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
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
第 1页,共 7页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
本基金为对冲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2、本基金在境内的投资范围如下:
本基金境内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境内融资业务。
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市场。
3、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以上,
其中投资于全球新能源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市场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及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投资策略收益。本基金采用多重投资策略,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证券选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衍生品投资不作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品种,仅用于适当规避外汇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之目的。
纳斯达克清洁先进绿色能源指数(NASDAQ Clean Edge Green Energy Index)业绩比较基准
*90%+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新能源主题相关公司的股票。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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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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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 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 天 0.50%
N≥30 天 0.00%
注: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C 类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33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5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其他费用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第 4页,共 7页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本基金为 QDII 基金,将直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境外证券市场
在社会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市场敏感度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主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汇率及外汇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利率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约、资
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而导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3)本基金可投资境外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本基金投资衍生品的主要目的为通过衍生品降低
个股和组合风险,规避外汇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本基金不会对外汇进行投机交易。
(4)本基金可能因农业原材料、金属矿产品和石油等能源为代表的初级产品受供求关系影响使
其价格大幅波动,对相关行业及产业链、全球经济、区域通货膨胀等产生影响,从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系统性和非系统性的风险
(5)本基金可能面临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6)本基金可能投资小市值/新兴市场/高科技公司股票,小市值/新兴市场/高科技公司抗风险
能力比较脆弱,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从而产生风险。
(7)本基金可参与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基金在证券借贷、回购业务的费率、价格、交割
等环节存在非完全市场化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8)本基金可在港股通机制下投资港股。本基金可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主要风险包括
第 5页,共 7页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而导致系统性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机制和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较大;港股买卖每日结算的换汇操作导致汇率风险;港股通
规则变动、额度限制、投资标的调整导致错失投资机会或基金净值波动;港股的交易日与内地不同
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波动增大;交收制度以及交易日设定的不同,导致投资比例超标或支付赎回款日期相对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交易所制度的差异,可能导致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9)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金融期货,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
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况急剧走向极端或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国债期货因交割成本提高、可交割券流动性不足或卖方未能如数交付而带来交割风险。
(10)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其市值将会受到合约、标的物或市场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在极
端情况下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未能及时准备好足额的资金或者证券,构成行权资金交收违约或者行权证券交割违约而存在一定的行权风险;因无法及时建立或了结头寸,无法缴足保证金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11)本基金可投资北交所。可能面临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等。
(12)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CDR 交易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存托凭证如退市,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公开交易或转让的风险。此外,存托人可能向本基金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13)本基金可参与境内融资业务。因融资业务具有杠杆效应,可能放大投资损失,且市场利
率的变动、外部监管等均会对融资业务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基金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追加担保物时将会面临强制平仓,因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对手方证券公司因各种原因而没有或无法履行融资合同义务,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2、其他风险还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金融模型风险、操作风险、发起式基金
特有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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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 或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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