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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 2026/02/01

关于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

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10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5号)。《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3年5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约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型为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并

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 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合同》约定:“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若本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本公司旗下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

于2026年1月28日正式成立。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2月3日起,将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

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后,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类基金份额”,将“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保持不变。

重要提示

1、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涉及

基金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修订后的《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2026年2月3日起生效。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附件:

《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所在部分修订前修订后封面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由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而来)

第一部分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前言依据和原则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三、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三、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天弘中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会”)注册。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天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本基金没有风险。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 四、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

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份股,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

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

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

退市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标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

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如指数成 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

市或违约风险时,可能在一定资对象。如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时间后被剔除指数成份股,或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由于尚未达到指数剔除标准,险时,可能在一定时间后被剔仍存在于指数成份股中。为充除指数成份股,或由于尚未达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到指数剔除标准,仍存在于指益,针对前述风险证券,基金数成份股中。为充分维护基金管理人有权降低配置比例或全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针对前述部卖出,或进行合理估值调风险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降整,从而可能造成与标的之间低配置比例或全部卖出,或进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行合理估值调整,从而可能造大。成与标的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第二部分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

释义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如下含义: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中证1、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中证

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基金变更而来《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何有效修订和补充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和补充《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6、招募说明书:指《天弘中证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充及其更新6、招募说明书:指《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要》及其更新额发售公告》

15、ETF 联接基金、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

目标 ETF,与目标 ETF 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契约型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6、目标 ETF:指另一只获中国

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ETF”),该 ETF 和本基金所跟踪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 ETF 的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选择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为目标 ETF者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外机构投资者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户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

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面确认的日期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结余情况的账户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天弘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月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原《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32、存续期:指《天弘中证工业份额的行为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产的价值总和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58、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

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

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的各类有价证券、目标 ETF 基金

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份额、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57、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天弘认购费用),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

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规定的除外理人固有资金。发起资金认购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

59、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金额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认购费用),且持有期限自《天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人员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58、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

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资金认购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

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并不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天弘中证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人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申购费

用、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

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一、基金名称一、基金名称基金的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本情况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发起式联接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的类别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ETF 联接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长期投资收益。踪误差的最小化。

五、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和认五、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购份额的锁定期份额的锁定期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提供方认购天弘中证工业有色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认购费用),且持有期限不少于资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

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且规定的除外。持有期限自《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规定执行。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七、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所收取申购费用、赎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认购/申购费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方式的差

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方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别。其中:

同的类别。其中:1、在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时

1、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并不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基金份额。

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 2、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

2、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 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值。

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换。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基金管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不损害基金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在履告。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份额类别、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置、调整基金份额的分类办法及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规则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别的销售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基金份额的分类办法及规则或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

型为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的跟 八、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联系与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区别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联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同》,如决定以 ETF 联接基金模 1、在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而

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

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

市场买卖目标 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

清单的要求,申赎目标 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按“未知价”原则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

目标 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申购赎回的影响。目标 ETF采取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

申购赎回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

法进行申赎的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第四部分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一、历史沿革

基金的历方式、发售对象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

史沿革与1、发售时间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存续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天弘中证工

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天弘中

2、发售方式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点或其指定的其他方式公开发会《关于准予天弘中证工业有色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人网站。[2022]2565号)准予募集注册,

3、发售对象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工业有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投资基金于2023年2月27日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至2023年5月26日公开募集,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二、基金份额的认购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1、认购费用 监会书面确认,《天弘中证工业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 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额。投资人在认购 A类基金份额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 C 类基金 年 5月 30 日生效。

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2026年1月28日,基金管理人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管理的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型发起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

示。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 基金管理人根据《天弘中证工业列入基金财产。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决定将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金变更为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为准。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即本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基金。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自2026年2月3日起,天弘中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发起式联接基金。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二、基金的存续5、认购申请的确认《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会审议,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

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说明书或相关公告。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4、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额的认购费按每笔 A类基金份额 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

的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定时,从其规定。

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

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变相规避前述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四、发起资金的认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其中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

限内离职的,不能提前赎回发起份额。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删除。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不含认购费用),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

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

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

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

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

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

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

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五部分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份额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的申购与时间理时间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

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第五部分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的申购与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赎回申请: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8、目标 ETF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度的情形。基金资产净值时。

9、目标 ETF 暂停申购、暂停上

市或目标 ETF 停牌等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项发生上述第1、2、3、5、6、8、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的损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息的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务的办理。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第五部分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基金份额项的情形无

的申购与 7、目标 ETF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赎回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时。

8、目标 ETF 暂停赎回、暂停上

市或目标 ETF 停牌等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情形。

第六部分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一)基金管理人简况(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利义务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

23层(新金融大厦)16层02单元3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号房间

设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黄辰立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设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2004]164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2004]16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亿元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注册资本:人民币5.143亿元

联系电话:(022)83310208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联系电话:(022)83310208务(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务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额投资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规则;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赎回和登记事宜;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

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格;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第六部分二、基金托管人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当事人及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国家工商总局100000000018305国家工商总局

注册资本:12926776029元人100000000018305

民币注册资本:14820546829元

存续期间:无限期人民币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存续期间:无限期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证监许可[2014]1044号)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证监许可[2014]1044号)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省、福建省、江西省以外的区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

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7日)。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六部分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当事人及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权利义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4)交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的费用;用;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3年,法律法的基金份额自《天弘中证工业有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按照目标 ETF 基金合同的约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目

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大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会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常机构。

无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本基金与目标 ETF 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方面存在

一定的联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

加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其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

在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目标 ETF 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若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且特定资产不包括目标 ETF,则本基金的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持有的主袋账户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

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本基金的全体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 ETF 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

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决权,但可接受本基金的特定基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人大会: 份参加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持无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 或召集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人大会的,须先遵照《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的约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

(4)若本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 集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会的,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代表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召开或召集目标 ETF 基金份额

后使本基金采取 ETF联接基金模 持有人大会。

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

集目标 ETF 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一、投资目标一、投资目标

分 基金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的投资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 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收益。

第十一部二、投资范围二、投资范围分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

的投资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工业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标 ETF有色金属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基金份额、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

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题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其备选成份股,含科创板、创业(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成份股,含科创板、创业板及其市的股票)、存托凭证、银行存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款、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票)、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股指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券等)、债券回购、股指期货、

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规定)。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成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应收申购款等。等。

第十一部三、投资策略三、投资策略

分 基金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

的投资 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 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全被动指数基金。

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情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 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在正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份额净值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限制的情形除外。

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基金的份额净值与业绩比较基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准的收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的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

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扩大。

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 1、目标 ETF 投资策略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 ETF 的份额。当目标 ETF 申购、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人大会。

误差。2、股票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工股、备选成份股,以更好的跟踪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的成份股标的指数。同时,还可通过买入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 构建组合以申购目标 ETF。因此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工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成份股和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股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购款等。的配置结构。

2、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由于跟踪组合构建与标的指数

组合构建存在差异,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份股停牌、股票流动性不足以及其他影响指数复制效果的因素),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跟踪组合尽可能近似于全

复制组合,以减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所采用替代法调整的股票组合应符合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90%,投资于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

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

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

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A 当成份股发生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C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第十一部四、投资限制四、投资限制

分基金1、组合限制1、组合限制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

制: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资于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限制的情形除外;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17)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

80%;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

(17)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不低的有关约定;

于基金资产的90%;除上述(1)、(2)、(7)、(10)、

(11)、(19)情形之外,因证券、除上述(2)、(7)、(10)、(11)、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19)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

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 性限制、目标 ETF 暂停申购、赎

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基金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因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因证券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

合第(19)项规定的,基金管理(19)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人不得新增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得新增出借业务。法律法规或监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标的指数成份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

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限制、目标 ETF 暂停申购、赎回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规模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第(1)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项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换为联接基金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

2、禁止行为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资或者活动:2、禁止行为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投资目标 ETF、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部五、业绩比较基准五、业绩比较基准分基金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的投资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以及法律法的指数不符合要求以及法律法

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

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终止,但下文“目标ETF 发生相关变更情形时的处理”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部六、风险收益特征六、风险收益特征

分 基金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且目标的投资 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 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益特征。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一部 无 七、目标 ETF 发生相关变更情形分基金时的处理

的投资 目标 ETF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由投资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

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

数作为标的指数。相应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将去掉关于目

标 ETF 的表述部分,或将变更标的指数,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1)目标 ETF 交易方式发生重大变更致使本基金的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2)目标 ETF 终止上市;

(3)目标 ETF 基金合同终止;

(4)目标 ETF 的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但变更后的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基金管理人相同的除外)。

若目标 ETF 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变更标的指数且继续投资于该目标 ETF。但目标 ETF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变更目标

ETF 标的指数事项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出席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进行表决,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标的指

数事项的,本基金可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应变更标的

指数并仍为该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

第十二部一、基金资产总值一、基金资产总值分基金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

的财产 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 各类有价证券、目标 ETF 基金份

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的额、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价值总和。项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第十三部 二、估值对象 二、估值对象分 基 金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指期货合 基金所拥有的目标 ETF 基金份

资产估值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额、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债券、

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及负债。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第十三部四、估值方法无

分 基 金 8、本基金投资的目标 ETF 份额

资产估值 以目标 ETF 估值日的净值估值,如该日目标 ETF 未公布净值,则按目标 ETF 最近公布的净值估值。

第十三部七、暂停估值的情形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分 基 金 无 4、基金所投资的目标 ETF 发生

资产估值暂停估值、暂停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第十三部九、特殊情况的处理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分基金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

资产估值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估值方法的第9项进行估值时,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值错误处理。估值错误处理。

第十四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分基金准和支付方式准和支付方式

费用与税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H=E×0.5%÷当年天数 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

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负数,则 E 取 0H=E×0.1%÷当年天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

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

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则取0

第十四部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分基金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费用与税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收用;用根据《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部一、基金会计政策一、基金会计政策

分基金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会计与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审计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

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

度披露;

第十七部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基金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的信息披(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露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料概要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

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

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申购和赎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

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金招募说明书。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

告、《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

在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

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五)临时报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23、《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明基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金募集情况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续的,连续30、40、45个工作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持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有的基金份额、承诺持有的期限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等情况。 24、本基金变更目标 ETF;

(七)临时报告(十一)投资基金份额的信息披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露募集;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

24、《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续存续的,连续30、40、45个工所持基金的以下相关情况,包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括:(1)投资政策、持仓情况、

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损益情况、净值披露时间等;(2)

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招募说明书中应当列明计算方法

并举例说明;(3)本基金持有的

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

第十七部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分 基 金 无 4、基金所投资的目标 ETF 发生

的信息披暂停估值、暂停公告基金份额净

露值的情形;第十八部一、《基金合同》的变更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分基金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合同的变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

更、终止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与基金财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的清算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监会备案。

第十八部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分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合同的变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更、终止3、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3、《天弘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与基金财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产的清算两亿元的;或《基金合同》生效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亿元的;或《天弘中证工业有色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金属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

继续存续的,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情形的;第二十一《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部分基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金合同的文件。文件。

效力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修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改后的内容自2026年2月3日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生效。

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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